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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证明和公司有劳动合同

2023-10-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4、录音、录像、照片。

5、网络聊天信息。

6、手机短信往来。

一、如何搜集劳动证据来解决劳动诉讼纠纷?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

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

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证言。

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有出具该证言的能力。

7、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

8、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

比如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9、录音、录像、照片。

有些劳动者可能什么书面证据都搜集不到,如果这样,就需要劳动者去创造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和拍照。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双方劳动关系事宜的录音。拍照和录像最好是拍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

10、搜集网络信息。

现在很多企业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网络上进行,碰到这种,用人单位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劳动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劳动关系的证据。但这类证据有些难点,比如:聊天信息的证据需要证明聊天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个一般很难做到。另外,网页或聊天记录在作为证据前需要先公证。

11、搜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和电话录音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同样的问题,必须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12、搜集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

如果劳动者穷尽一切办法都无法搜集到上述任何证据,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帮助劳动者搜集有利的证据。为什么说是尝试,因为此方法不在劳动者的掌控范围内,最终能否搜集到有利证据,需取决于诸多因素。

二、劳动者应该采取哪些办法证明自己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呢?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所规定:

(1)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③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实践中证明劳动关系的也有其他辅助证据:

(1)单位开的证明。单位开具证明时保留的证据,如出入证、停车证、食堂饭票;

(2)针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录音录像;

(3)白条。白条就是通常所说的工资欠条;

(4)工作过的相关依据。生产中,产生的送货单、报表、往来邮件等;

(5)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6)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7)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8)录音证据等。

以上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链的一部分。

三、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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