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加班工资违法。对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用,具体可以根据实际的加班时间和加班事项进行认定。
一、加班的种类是什么
1、法定加班,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下或者因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以及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无需征得劳动者同意即可延长工作时间;
2、协商加班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的加班;
3、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5、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6、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7、以上就是对一般加班费计算公式是多少的相关解释。同时加班工资中不包含相关的补贴以及相关的奖金和津贴。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相关的劳动法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举报企业,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事实给予相应处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员工加班时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如何认定?
认定加班需要把握的条件包括:首先,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加班安排;其次,加班的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再次,加班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最后,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