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破产由债权人或者公司的股东来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机关是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公司申请破产的大致流程如下:第一,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提交破产申请书;第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者,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第三,成立破产清算组,对清算期间内的债权债务等进行管理;第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破产,并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