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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回?

2024-05-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如果赠与的房产所有权尚未移转,且该房产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属于有公益或道德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产;此外如果存在某些法定撤销事由,赠与人也可以在事由具备时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但是此种撤销权需受到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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