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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如何构成的?

2024-05-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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