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临期食品需要以下手续: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手续;
2、持企业名称核准手续到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
3、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持营业执照到质监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书;
5、持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正式批量生产、销售。
销售临期食品时,按照规定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食品保质期临界的标准如下:
1、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食品,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
2、标注保质期6个月不足1年的食品,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
3、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食品,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
4、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食品,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
5、标注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食品,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
6、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食品,临界期为到期前1至4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