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最多应当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因工作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因工作失误造成国有资质流失的,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如果损失特别重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要件?
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要件是:
1、主体为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为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三、中国刑法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既遂怎么量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