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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流程

2024-05-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携带身份、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办理过户手续。

3.办完过户手续买方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领取房产证。

一、一般房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

1、房产证办理的一般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相关费用(1)产权登记费: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m2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m2的为300元、1000-2000m2的为500元、2000-5000m2的为800元、5000m2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其他税费具体如下:商品房,契税为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为0.1%、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房改房:契税为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为0.1%、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经济适用房:契税为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为0.1%。

二、二手房过户卖方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外地人口需暂住证;

2、夫妻双方户口本,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证明;

5、房屋产权证;

6、房屋产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8、网签合同。

买房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明。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5个环节:

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2、核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3、交税。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目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等;

3、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4、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要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5、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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