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
转让合同 应写明买 卖双方当 事人的姓 名、名称 、住址; 房屋信息 ;房屋使 用性质; 房屋的价 格、支付 方法、交 付时间和 交付办法 ;土地使 用权性质 、使用期 限;办理 房屋权属 证书及土 地使用证 书的期限 ;维修基 金的处理 ;物管费 用及过户 ;违约责 任;争议 解决方式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房屋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房屋转让合同的书写:
一、首先写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等。
二、写明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子位于哪里;房子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房子建筑面积;房子实际使用面积;房屋结构。
三、写明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写明房屋钥匙交付时间。
五、写明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
六、写明甲方的承诺。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七、写明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写明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最后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