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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2024-05-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只要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就应当立案追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

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等。

一、达到什么标准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才能立案?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实行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2、猎捕、杀害的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

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呢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三、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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