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出来以后,事故中的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要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赔偿?
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以根据其中对责任事故承担比例的划分协商赔偿事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后对方不来调解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调解的,可以联系负责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将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邮寄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提交起诉状的和相关证据材料。经过法院审理,获得胜诉判决并且判决生效的,对方如果仍然不履行,此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的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责任书下达以后,交警会进行处理和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或者对交警队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在当事人双方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是自行协商、二是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