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抚养费可以用财产抵消吗
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民法典》法规规定:“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减子女抚养费”。
双方协议离婚的,另一方未按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经双方协商后,该财产可用于抵消抚养费;诉讼离婚的,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以主张以财产抵交抚养费。
二、抚养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
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
三、抚养费用的含义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拒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费用不应当在抚养费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