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如下: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2、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工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受伤农民工所属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伤科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有以下措施保障制度的实施:
1.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2.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3.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便捷化,进一步方便农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
二、我国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历程如下:
工伤保险制度历程中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就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当时主要还是由企业承担工伤带来的费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地处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开始进行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建立了社会统筹方式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这种社会统筹方式的工伤保险制度,较之过去的旧制度,在对工伤职工的补偿、救治和康复等方面,在分散企业工伤风险方面,都有了重大的进展。此后,全国范围内有20多个省陆续进行了改革,试行了新的工伤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