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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扶梯塌陷电梯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2024-06-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事件经过】

事件深圳超市扶梯塌陷

事发地点位于宝安区灵芝园新村的新一佳超市。记者于中午到达现场时,老人已被救出。涉事电梯已被暂时停用,外围拉起了封锁线。工作人员在电梯外设了多块黄色挡板,挡板上显示“电梯维保,禁止入内,暂停使用”等字眼。

记者随后在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宝安大队了解到,消防员在10点09分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了长达40分钟的救援。

“我看到老人的一只腿已经陷在电梯里,被卡住了。他情绪不太稳定,处于低迷状态,看起来就是已经痛到没什么知觉了。”参与救援的消防员刘-维回忆起刚赶到现场时的画面。他表示当时已经有医生在现场,在为老人输液并观察情况。有消防员专门负责安慰老人,和老人说话聊天,分散痛苦,其他消防员则快速进入救援状态。

在刘-维提供的救人视频中,老人的左腿已经被完全卡住,救援人员在旁边进行了多种尝试。他介绍,消防员先拿液压扩张器、液压剪等工具把电梯两边撬开并固定,以防老人再次夹伤。由于电梯卡得很死,只能用扩张器一点点掀开电梯踏板,再用铁铤一片一片地敲,最后才把电梯的塌板撬开,用液压剪将周围的铁片剪掉。

刘-维表示救援的难度很大,“老人的腿陷进去后,电梯还运行了一段,所以老人的腿是横着卡在电梯里的,增加了救援难度。”经过长达40分钟的救援,老人被救出,随后被送入宝安区人民医院。对于事故原因,刘-维初步猜测,有可能是电梯齿轮松动导致。

【法律解读】

对电梯各方职责进行详细划分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质监部门介绍说,通过对多起电梯安全事故的分析后发现,一方面和使用者不注意细节有关系,这些细节经年累月最终质变为造成事故的因素。另一方面,物业公司选择社会上的一些低价维保公司,导致维保工作不能有效到位,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地存在于住宅电梯中。

新法明确责任安装维修使用各负其责

电梯作为跟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一直深受关注。市质监局特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法实施后,电梯厂家只需承担生产环节的安全责任,使用环节的责任由使用管理单位来承担,把责任进行了细化。”

根据新法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如门不能打开、停止运行等等,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接到信息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正确进行救援和修复。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法律也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现实中,往往是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其管理权和责任就发生转移,这时物业公司就应当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是电梯管理的首要责任人。

对此,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后,家庭电梯一旦出现故障,居民首先要找物业公司,如果涉及到电梯制造等问题,则由物业公司再跟其他单位协调。因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有相当的比重属于电梯管理一项,物业公司就应该行使职责并承担责任。

发生事故最高可罚责任单位200万元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电梯发生事故后,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太低,无法戳到‘痛处’,导致部分责任人依然我行我素,把利益放在第一,《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设法》)为此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新法规定,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销售、出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将被没收电梯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被查封的电梯,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除依法承担赔偿外,最高处以200万元罚款,给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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