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按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到30%后的馀额计算缴纳。具体减去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地产原值作为依据的,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地产的核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