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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从何时开始计算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4-05-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定制商品、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和交付的报纸等特殊商品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法律分析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而这些特殊商品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拓展延伸

质保期届满后,七天内是否可无理由退货?

在质保期届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消费者通常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质保期已过,消费者仍然可以在七天内无需提供理由地退货。这一政策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来检查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退货时商品应处于完好无损的状态,并且可能需要提供购买凭证和原包装等相关文件。因此,消费者在享受退货权益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进行退货流程。

结语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权益。消费者在商品到货后的七天内,可以无需提供理由进行退货。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来检查商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预期。需要注意的是,退货时商品应处于完好无损的状态,并且可能需要提供购买凭证和原包装等相关文件。消费者在享受退货权益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进行退货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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