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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女儿的单身男条件

2024-06-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单身男性领养女儿的条件主要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有能力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没有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年满30周岁。如果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子女,年龄差应超过40周岁。根据收养对象的不同,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有所区别。

法律分析

一、单身男的领养女儿条件

1、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单身男性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当事人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办理收养。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执行。根据收养的对象的不同,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等,提交的证明材料也有所区别。

结语

单身男性领养女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被医学认定为不适合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30周岁。而如果无配偶的男性想要收养女性,则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办理收养时,根据收养对象的不同,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有所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符合以上条件的当事人方可办理收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零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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