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夫强迫妻发生性行为导致感情破裂,妻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妻子可以以老公强迫老婆发生性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且认定夫妻双方因此而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男方强迫女方发生关系,涉及性侵犯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男方强迫女方发生关系涉及性侵犯罪。性侵犯是一种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无论是夫妻关系还是其他关系,任何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性行为。男方强迫女方发生关系是对女方意愿的明显不尊重和侵犯,构成性侵犯罪。法律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对犯罪者进行法律制裁。因此,男方强迫女方发生关系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妻子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男方强迫女方发生性行为构成性侵犯罪,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法律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犯罪者进行制裁。因此,男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