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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遇险,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

2024-03-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见死不救可分为有作为义务和无作为义务两种类型。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无作为义务的不构成犯罪。警察见死不救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我国倡导见义勇为,公民应主动帮助他人,否则可能触犯法律并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一、如果路边见死不救犯法吗?

见死不救,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二是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

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例如,张三抱着邻居的五岁小孩出去玩耍,小孩掉进粪坑里,张三嫌脏而不救导致小孩溺亡,那张三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按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又如嫖客到卖淫场所嫖娼时突发心脏病,妓女不救,也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如大街上李四被撞了,求路人张三救他,张三扬长而去,李四因没有得到求助而死亡,那张三不构成犯罪。又如张三去一荒山上打猎,发现一弃婴,明知不救弃婴会死亡,张三没救,也不构成犯罪。

在某些负有特定义务或先义务的情况下,不作为(包括见死不救)也能构成犯罪行为。如甲带邻居小孩出去游泳,甲在会游泳的情况下,放任小孩溺水死亡,构成过失杀人罪;但若甲为路人的话,见死不救,就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二、警察见死不救犯法吗

我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作为警察如果不尽到职责,其面临最严重的起诉就将是故意杀人。因为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明知可能导致死亡的结果而放任不管属于间接或故意杀人。在以往各地审理类似案件时,曾有将普通公民见死不救按故意杀人罪判处的案例。

我们国家一直倡导着公民要做到见义勇为,那么当看到他人出现了意外情况后,我们都要主动进行帮助,但是在近几年一些案件的舆论效果,导致一些公民在看见他人发生意外后,选择了漠视。那么这一反应就可以已经触犯了法律,同样当事人也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结语

见死不救行为可分为有作为义务和无作为义务两种类型。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无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警察在遇到公民安全受到侵犯时有义务立即救助,不履行职责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见义勇为,帮助他人,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处罚。近年来一些案件导致公民对他人意外事件漠视,这种反应已触犯法律,需承担相应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四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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