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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4-03-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的表现形式和相应的刑罚,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换、协助资金转移、协助资金汇往境外和其他掩饰犯罪所得的行为。对于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所得进行洗钱的,将没收其犯罪所得并处以刑罚和罚金。对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法律分析

按《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罪的表现形式有: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

洗钱罪是根据《刑法》第191条规定的,其表现形式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换、协助资金转移、协助资金汇往境外以及其他方式掩饰犯罪所得和来源。对于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和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将被没收犯罪所得并处以刑罚和罚金。单位犯罪的,单位将被处以罚金,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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