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加入担保条款时需明确担保方式、范围和期限,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期限等。保证担保需详细说明,例如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期限和保证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内容一般包含上述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增加担保条款时,应根据提供方式确定担保条款的内容。例如,若为保证担保,则需载明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的方式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