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单位奖励给个人的住房,属于自有住房的,不列入清理范围;属于公寓房,本人退出现役已购买或者租住其他住房,或者领取住房补贴的,应当腾退。军队在职人员配偶在地方购买的房改房建筑而积不超过60平方米,本人住用的公寓房可以保留,调离、转业复员或者退休安置后腾退。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军队家属住房采取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军队在职人员可以租住公寓住房,离职或者购买自有住房后应当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