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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必须注意的事项

2024-03-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借款时应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关系,欠条仅代表债权债务关系。借条中应写入利率,民间借款可约定利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

法律分析

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拓展延伸

借款合同中的关键事项

借款合同中的关键事项包括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借款金额是指借款的具体数额,需要明确约定。借款利率是指借款人需要支付的利息,应当明确约定利率,并在合同中注明计息方式。还款方式可以是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或按月还款等,应当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是指借款人需要在何时归还借款,应当明确约定还款日期或还款期限。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事项,以确保借款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结语

借款时应当写明借条而不是欠条,因为借条证明了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只是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条中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关键事项。借款利率可在法定范围内约定,应写入借条中以避免纠纷。此外,借款合同还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事项,以保护借款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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