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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中债务如何划分?

2024-03-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常见的使用特殊普通合伙这样的企业机构的组织有会计师、律师。特殊普通合伙与普通合伙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限合伙人仅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二是无限责任。

(三)有特殊的责任承担机制。作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责任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

二、特殊普通合伙中债务如何划分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特殊普通合伙的特点在于其提供服务的性质不同,同时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同,那么特殊普通合伙中债务如何划分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其他合伙人出资后,该出资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企业享有财产权,合伙人对该出资即丧失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由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为了保证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对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予以改变,否则,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难以存续。

(二)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对于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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