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湖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10档缴费 年满60岁可按月领,昨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会,明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并实行属地管理。个人缴费标准分10档,根据《意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地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公民,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与互济相结合、 社会保险与家庭保障相结合、亩愿投保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民政部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含乡镇企业,下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骨部门。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