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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职人员,因二次吸毒,被送社区戒毒,公职能保得往吗?

2024-03-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社区戒毒是一种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治疗方法,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通知相关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不受限制,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对于无职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戒毒人员需遵守协议,接受检测。对违反协议者进行教育,严重违反者报告公安机关。社区戒毒尊重吸毒人员的人格,体现政府的教育和挽救。

法律分析

1.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2.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3.对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不收押,不限制人身自由。

4.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5.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6.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7.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不影响其工作,不影响其家庭生活,不给予任何处分,不在档案里做任何记载。充分尊重了吸毒人员的人格,也体现了政府对吸毒人员的教育和挽救。

结语

社区戒毒是对吸毒成瘾人员的一项重要措施,公安机关可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通知相关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措施。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期间戒毒人员需遵守协议并接受检测。对于违反协议的人员,工作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社区戒毒充分尊重吸毒人员的人格,体现了政府对他们的教育和挽救,不影响其工作和家庭生活,不给予处分或档案记录。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三章 社区戒毒 第二十一条 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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