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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的定义是什么?

2024-06-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区别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育的子女,其父母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与母方的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即可确定。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法律分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生的子女通常被称为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主要特征是父母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是生父的妻子所分娩。生育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须为生母之夫的血统,即受胎为生母丈夫所为。倘若是因丈夫之外的男人致其受胎,则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区别

1、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育的子女。

因婚姻关系受胎所生的子女。其父母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与母方的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即可确定。子女与父方的关系,各国法律都采用下列推定:在婚姻关系中受胎的,母之夫即为子女之父;夫妻在受胎期间未同居者除外。

2、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3、区别: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则是指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两者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在抚养和赡养方面也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一十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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