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诉讼,通常诉讼离婚和财产分割是一起的。离婚是一回事,财产分割又是一回事。只是为了便于诉讼,所以一起审判。但实际上判决应该是两部分,一个是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一个是财产分割标准。财产没有进行分割也不影响离婚的判决。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分居几年自动离婚,法律方面是否又有规定呢
没有自动离婚这一回事,离婚只有两种方法: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有哪些情形不能提出离婚?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离婚是否要分割财产
离婚是否一定要分割财产,具体还是以当事人的意愿为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不分割财产的。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如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也是是会立案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进行财产分割。不分割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后2年内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若超过诉讼时效之后提起诉讼的,原配偶一方可以直接主张超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