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为其所持有的____专利所有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乙方____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形式确定该专利价值元,占公司总资本的20%。
第二条:甲方保证所持专利技术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处于有效期内。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专利顺利转移给乙方____公司并被公司完全掌握。
第四条:乙方承诺对甲方因本次专利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任何股东不得用于自营业务。
第五条:专利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持有公司20%的股份,该专利所有权由乙方公司享有专利入股协议书专利入股协议书。
第六条:甲方可随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权利而不受非法干涉,但应保守公司秘密。(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第七条:该专利应用后公司撤资两次或者任意两个月出现连续亏损,则甲方有权决定该协议是否解除;协议解除后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其他股东的过错导致的公司债务,乙方亦无权继续使用该专利。
第八条:专利应用后,基于该专利的改进而产生的新成果在合同存续期间归公司所有,合同解除后归甲方所有,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第九条: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损失,因一方严重违约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专利入股协议书。
第十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订地:_______
时间: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