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助理工作职责:
1、在学工秘书和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协管班级要拟定工作计划,制订工作方案。
2、协助学工秘书和辅导员做好协管班级学生骨干的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3、参与指导协管班级的班团活动和第二课堂的活动。
4、向学工秘书和辅导员及时汇报协管班级学习、生活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
5、结合自己在学习、工作中的亲身体会,对协管班级干部、学生进行指导。
扩展资料:
助理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在职期间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4、助理工作至少满一年,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江汉大学学生工作助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