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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管辖适用哪些

2024-08-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即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及其利息是否归还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借贷合同诉讼管辖地应该是哪里
借贷合同的管辖权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践中,许多债权人经常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以方便起诉。对于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借贷纠纷双方在借贷合同中明确履行地的,由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不确定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债权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应当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院管辖。
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1、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3、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4、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民间借贷原告法院管辖权是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吗
民事案件最普遍的管辖原则是遵循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出借人具有选择权,依照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出借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选择在借款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出借人有择地诉讼选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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