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什么如实说明情况
2024-08-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涉及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有关部门如实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取证。依法认罪认罚,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有关部门有权调查取证,并要求其如实说明情况。如实说明情况包括向有关部门提供重要线索、情况、资料等证据。如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能够如实说明情况、认罪认罚,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应当如实说明情况,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便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可能性。
如果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是无意识的,比如因为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等原因导致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而未能达成预期目的,但存在明显的危害性质和危害后果的,应当按照其所处的行为阶段、危害性质、危害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情节,对其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是由于无意识的因素导致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比如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等原因,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但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不过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遇到相关情况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有关部门如实说明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说明情况、认罪认罚,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取证,要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人员如实说明情况。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如实说明情况、认罪认罚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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