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我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1.按我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4.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我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我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我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6.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7.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1.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上的人才;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1.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2.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海南落户条件,具体如下: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入户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本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5、本地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地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入户办理流程:1、若入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2、若入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入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入户登记等。落户需要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A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B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C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D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一、高层次人才分类:A类:国内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二、高层次人才申请流程: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优秀人才。3、年龄限制。(一)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二)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三)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法律依据: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海南省全职工作的人才。“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另行规定。第七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第八条 高层次人才除应当具备《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第2种观点: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户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在海南落户,并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待遇。同时,对于在海南工作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申请落户;2、住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或租金补贴等福利待遇。此外,对于购买海南市区或琼海市的住房的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3、子女教育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在海南工作的人才子女可以优先入学海南省内的公立学校;4、税收政策:海南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5、人才奖励政策:海南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设立了不同的奖励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的人才;6、社保政策: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海南人才引进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人才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相关招聘平台查看招聘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2、审核:经过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海南省相关部门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进入下一步;3、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4、办理手续:根据海南省相关部门规定,申请人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居留证、申请户口迁移等;5、搬迁: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在海南省内购买或租赁住房。在搬迁时,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的搬迁手续。综上所述,不同的人才引进项目,其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海南人才引进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要求以海南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海南省人才政策规定,依据市场标准,人才可以划分为5类,其中A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B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C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D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E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其他领域的人才标准可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二、市场认可标准(一)A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二)B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三)C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四)D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五)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海南人才引进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购买商品住宅等待遇,下文法律依据是具体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 三、保障方式(一)人才公寓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政府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上述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政府统筹安排。(二)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属地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属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属事业单位向省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资金,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补贴资金,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企业补贴资金,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县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纳入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保障范围。(三)购买商品住宅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户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宅,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提到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等可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户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在海南落户,并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待遇。同时,对于在海南工作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申请落户;2、住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或租金补贴等福利待遇。此外,对于购买海南市区或琼海市的住房的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3、子女教育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在海南工作的人才子女可以优先入学海南省内的公立学校;4、税收政策:海南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5、人才奖励政策:海南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设立了不同的奖励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的人才;6、社保政策: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海南人才引进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人才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相关招聘平台查看招聘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2、审核:经过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海南省相关部门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进入下一步;3、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4、办理手续:根据海南省相关部门规定,申请人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居留证、申请户口迁移等;5、搬迁: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在海南省内购买或租赁住房。在搬迁时,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的搬迁手续。综上所述,不同的人才引进项目,其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海南人才引进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要求以海南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A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B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C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D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一、高层次人才分类:A类:国内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二、高层次人才申请流程: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优秀人才。3、年龄限制。(一)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二)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三)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法律依据: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海南省全职工作的人才。“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另行规定。第七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第八条 高层次人才除应当具备《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第1种观点: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照认定标准,选择认定层次,填写《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作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请人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业绩情况等作出评价),报送省人才服务中心。(三)审核认定。省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年)》(四)备案和发证。省人才服务中心对认定人员名单进行登记备案,颁发相应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证书》。法律依据:《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学术、技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成果的专业人才。重点对象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懂技术、善管理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龄在55岁以下;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青年专业人才主要指我省急需紧缺的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35岁以下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中级职称或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第2种观点: 一、海南人才落户口需要哪些条件1、海南人才落户口需要以下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5)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6)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省就业人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二、海南人才落户具体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原件,一般需要的有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两张一寸照片;2、需要在海南有工作,并且签订至少3年的劳动合同,并且有该公司的营业执照;3、前往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户政会根据材料,给出准予迁入证明;4、携带准迁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证明,颜色同准迁证一样;5、再次携带所有材料前往办证中心,迁出证明和准迁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带到办证中心即可办理户口本。
第3种观点: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照认定标准,选择认定层次,填写《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作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请人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业绩情况等作出评价),报送省人才服务中心。(三)审核认定。省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年)》(四)备案和发证。省人才服务中心对认定人员名单进行登记备案,颁发相应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证书》。法律依据:《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若干规章》 第三条 本规章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学术、技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成果的专业人才。重点对象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懂技术、善管理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龄在55岁以下;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青年专业人才主要指我省急需紧缺的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35岁以下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中级职称或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出台支持人才发展和产业优惠政策,围绕深海科技、南繁科技和遥感航天等核心产业方向,引进中科院深海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科研机构和中国船舶集团、朗新科技、商汤科技等一批高科技企业,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舞台。同时,海南提高引才服务水平,创新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机制,出台《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围绕子女入学、购车、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等25个公共服务事项,建立了一支400余人组成的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队伍法律依据:《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第七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我省实际,在经济待遇、落户、居留与出入境、保险与医疗、住房、税收、编制岗位与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第八条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经济待遇:(一)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补助给予每人人民币(以下同)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对按照本办法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补助每人5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政府资助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服务年限逐年拨付到位。(二)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
第2种观点: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户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在海南落户,并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待遇。同时,对于在海南工作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申请落户;2、住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或租金补贴等福利待遇。此外,对于购买海南市区或琼海市的住房的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3、子女教育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在海南工作的人才子女可以优先入学海南省内的公立学校;4、税收政策:海南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5、人才奖励政策:海南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设立了不同的奖励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的人才;6、社保政策: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海南人才引进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人才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相关招聘平台查看招聘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2、审核:经过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海南省相关部门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进入下一步;3、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4、办理手续:根据海南省相关部门规定,申请人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居留证、申请户口迁移等;5、搬迁: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在海南省内购买或租赁住房。在搬迁时,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的搬迁手续。综上所述,不同的人才引进项目,其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海南人才引进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要求以海南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1、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引进的中国籍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省内任一城市落户,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2、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本办法条件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3、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以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同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4、引进人才参加国内各项社会保险,与本省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引进人才享受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5、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筹集人才公寓,出租给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允许购买政策性住房。引进人才未租用人才公寓,也未在我省购买自住用房的,在琼工作期间,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租用便于其生活、工作的住房,或根据市场行情承担相应租房补贴。6、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省内创办的企业,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因生产需要进口必要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由所在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到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所需外汇,凭规定的有效证明和商业票据,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自行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优先予以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为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我省及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一系列特定的待遇。1、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引进的中国籍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省内任一城市落户,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2、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本办法条件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3、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以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同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4、引进人才参加国内各项社会保险,与本省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引进人才享受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5、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筹集人才公寓,出租给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允许购买政策性住房。引进人才未租用人才公寓,也未在我省购买自住用房的,在琼工作期间,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租用便于其生活、工作的住房,或根据市场行情承担相应租房补贴。6、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省内创办的企业,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因生产需要进口必要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由所在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到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所需外汇,凭规定的有效证明和商业票据,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自行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优先予以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2.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3.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4.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5.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6.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法律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第二条 2018 年 5 月 13 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一)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二)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三)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四)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海南高端紧缺人才认定主要参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海南自贸港发展实际需要,对人才的学历、职称、专业技能、工作年限、薪酬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学历一般要求硕士及以上,或者本科学历且获得省外及以上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才;职称方面则要求顶岗职称为正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方面要求具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等高级技能;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薪酬要求税前年薪不低于50万元。同时,申请人需在海南注册工作满一年,且在海南自贸港实际工作时间和落户时间不能超过三年。此外,还需要符合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的需求,如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值得注意的是,海南高端紧缺人才认定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认定,而不是以公司或者团队为单位。申请人需要逐一证明符合认定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评审和公示程序。【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第三十四条 建设海南高端紧缺人才队伍,围绕国际一流生态安全科技创新中心、全球一流性质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和重要国际物流枢纽建设需求,加强对高端紧缺人才的吸引和培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海南人才引进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购买商品住宅等待遇,下文法律依据是具体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 三、保障方式(一)人才公寓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政府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上述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政府统筹安排。(二)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属地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属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属事业单位向省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资金,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补贴资金,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企业补贴资金,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县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纳入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保障范围。(三)购买商品住宅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户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宅,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2.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3.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4.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5.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6.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法律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第二条 2018 年 5 月 13 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一)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二)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三)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四)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出台支持人才发展和产业优惠政策,围绕深海科技、南繁科技和遥感航天等核心产业方向,引进中科院深海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科研机构和中国船舶集团、朗新科技、商汤科技等一批高科技企业,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舞台。同时,海南提高引才服务水平,创新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机制,出台《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围绕子女入学、购车、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等25个公共服务事项,建立了一支400余人组成的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队伍法律依据:《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第七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我省实际,在经济待遇、落户、居留与出入境、保险与医疗、住房、税收、编制岗位与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第八条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经济待遇:(一)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补助给予每人人民币(以下同)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对按照本办法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补助每人5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政府资助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服务年限逐年拨付到位。(二)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
第3种观点: 1、落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等人才,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留学归国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任一城镇落户。2、购房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3、安居为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补贴:为其他各类人才提供住房租赁补贴,其中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连续补贴3年。子女教育: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海南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配偶就业: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负责对其批准成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审批机关应公布检查结果。第二十七条 人才应聘可以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信息网络、人才交流会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形式进行。应聘时出具的证件以及履历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第二十八条 应聘人才离开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守与原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不得擅自离职。通过辞职或调动方式离开原单位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辞职、调动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1种观点: 海南紧缺人才认定条件:1、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分类标准(试行)(以最新版本为准)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2、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年度收入达到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外籍人才;3、符合我省公开发布的“急需紧缺外国人工作岗位目录”的外籍人才;4、地级市以上外国人工作许可行政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5、省重点产业园区管理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企业急需紧缺外籍人才。海南紧缺人才申请入户的办理手续: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2、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综上所述,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海南人才引进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购买商品住宅等待遇,下文法律依据是具体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 三、保障方式(一)人才公寓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政府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上述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政府统筹安排。(二)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属地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属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属事业单位向省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资金,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补贴资金,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企业补贴资金,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县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纳入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保障范围。(三)购买商品住宅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户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宅,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E类人才对应原有标准中的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一、e类人才认定申报条件1、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4、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5个类别。 依据《分类标准(2020)》认定的A、B、C、D、E类人才分别对应原有标准中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可以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二、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及条件1、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2、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海南省全职工作的人才。“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 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另行规定。3、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法律依据《海南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出台支持人才发展和产业优惠政策,围绕深海科技、南繁科技和遥感航天等核心产业方向,引进中科院深海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科研机构和中国船舶集团、朗新科技、商汤科技等一批高科技企业,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舞台。同时,海南提高引才服务水平,创新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机制,出台《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围绕子女入学、购车、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等25个公共服务事项,建立了一支400余人组成的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队伍法律依据:《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第七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我省实际,在经济待遇、落户、居留与出入境、保险与医疗、住房、税收、编制岗位与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第八条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经济待遇:(一)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补助给予每人人民币(以下同)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对按照本办法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补助每人5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政府资助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服务年限逐年拨付到位。(二)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
第2种观点: 1、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引进的中国籍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省内任一城市落户,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2、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本办法条件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3、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以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同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4、引进人才参加国内各项社会保险,与本省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引进人才享受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5、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筹集人才公寓,出租给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允许购买政策性住房。引进人才未租用人才公寓,也未在我省购买自住用房的,在琼工作期间,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租用便于其生活、工作的住房,或根据市场行情承担相应租房补贴。6、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省内创办的企业,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因生产需要进口必要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由所在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到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所需外汇,凭规定的有效证明和商业票据,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自行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优先予以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为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我省及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一系列特定的待遇。1、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引进的中国籍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省内任一城市落户,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2、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本办法条件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3、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以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同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4、引进人才参加国内各项社会保险,与本省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引进人才享受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5、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筹集人才公寓,出租给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允许购买政策性住房。引进人才未租用人才公寓,也未在我省购买自住用房的,在琼工作期间,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租用便于其生活、工作的住房,或根据市场行情承担相应租房补贴。6、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省内创办的企业,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因生产需要进口必要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由所在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到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所需外汇,凭规定的有效证明和商业票据,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引进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自行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优先予以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等。
第3种观点: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户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在海南落户,并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待遇。同时,对于在海南工作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申请落户;2、住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或租金补贴等福利待遇。此外,对于购买海南市区或琼海市的住房的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3、子女教育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在海南工作的人才子女可以优先入学海南省内的公立学校;4、税收政策:海南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5、人才奖励政策:海南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设立了不同的奖励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的人才;6、社保政策: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海南人才引进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人才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相关招聘平台查看招聘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2、审核:经过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海南省相关部门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进入下一步;3、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4、办理手续:根据海南省相关部门规定,申请人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居留证、申请户口迁移等;5、搬迁: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在海南省内购买或租赁住房。在搬迁时,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的搬迁手续。综上所述,不同的人才引进项目,其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海南人才引进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要求以海南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户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在海南落户,并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待遇。同时,对于在海南工作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申请落户;2、住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或租金补贴等福利待遇。此外,对于购买海南市区或琼海市的住房的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3、子女教育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在海南工作的人才子女可以优先入学海南省内的公立学校;4、税收政策:海南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5、人才奖励政策:海南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设立了不同的奖励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的人才;6、社保政策: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海南人才引进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人才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相关招聘平台查看招聘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2、审核:经过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海南省相关部门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进入下一步;3、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4、办理手续:根据海南省相关部门规定,申请人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居留证、申请户口迁移等;5、搬迁: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在海南省内购买或租赁住房。在搬迁时,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的搬迁手续。综上所述,不同的人才引进项目,其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海南人才引进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要求以海南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2.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3.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4.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5.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6.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法律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第二条 2018 年 5 月 13 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一)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二)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三)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四)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出台支持人才发展和产业优惠政策,围绕深海科技、南繁科技和遥感航天等核心产业方向,引进中科院深海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科研机构和中国船舶集团、朗新科技、商汤科技等一批高科技企业,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舞台。同时,海南提高引才服务水平,创新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机制,出台《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围绕子女入学、购车、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等25个公共服务事项,建立了一支400余人组成的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队伍法律依据:《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第七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我省实际,在经济待遇、落户、居留与出入境、保险与医疗、住房、税收、编制岗位与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第八条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经济待遇:(一)对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政府补助给予每人人民币(以下同)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对按照本办法引进的其他人才,政府补助每人5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政府资助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服务年限逐年拨付到位。(二)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
第1种观点: 海南人才落户政策如下:1、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学历落户。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学,可在本市申请落户;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同学,可在本市申请落户;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落户。落户办理流程:1、若落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2、若落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落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落户登记等。落户需要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在海南落户需要的条件有:1、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学历落户。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学,可在本市申请落户;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同学,可在本市申请落户;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在本省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落户。落户办理流程:1、若落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2、若落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落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落户登记等。落户需要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海南人才落户政策具体如下:1、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4、具有非全日制大专,且社保五年以上,单位申报可加十分者直接入户;5、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户。长沙户口申请资料:1、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申报人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申报人的要求具体如下:(1)在本人房产或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申请人应到场办理;(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的房屋立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产权人不需到场;(3)在亲友房产立户的,申请人(即户主)及房屋产权人应到场;(4)迁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配偶属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户主到场办理;(5)挂靠亲友家庭户的,申请人及户主应到场,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6)整户迁移应由户主到场办理。挂靠在他人家庭户内,如该户办理户口迁移,应与户主一并迁移,挂靠成员不需到场。2、对于迁入房产立户的,户籍民警应联系社区民警,确认该房产有规范的门楼牌后当场核准办理;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当场办理,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并签名,收缴原户口簿或在当事人页盖注销章,签发户口簿,根据当事人需要办理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A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B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C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D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一、高层次人才分类:A类:国内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二、高层次人才申请流程: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优秀人才。3、年龄限制。(一)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二)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三)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法律依据: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海南省全职工作的人才。“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另行规定。第七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第八条 高层次人才除应当具备《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2.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3.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4.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5.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6.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法律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第二条 2018 年 5 月 13 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一)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二)50 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 号)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三)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四)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第3种观点: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户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允许在海南落户,并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待遇。同时,对于在海南工作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海南申请落户;2、住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或租金补贴等福利待遇。此外,对于购买海南市区或琼海市的住房的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3、子女教育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在海南工作的人才子女可以优先入学海南省内的公立学校;4、税收政策:海南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5、人才奖励政策:海南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设立了不同的奖励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人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的人才;6、社保政策:海南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海南人才引进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人才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相关招聘平台查看招聘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2、审核:经过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海南省相关部门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进入下一步;3、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4、办理手续:根据海南省相关部门规定,申请人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居留证、申请户口迁移等;5、搬迁: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在海南省内购买或租赁住房。在搬迁时,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的搬迁手续。综上所述,不同的人才引进项目,其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海南人才引进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要求以海南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