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