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彭州“舜苑·国色天香”四期工程中的 楼塑钢门窗分部工程;
2、工程地点:彭州市天彭镇行政中路;
二、承包内容:
四期工程中的单位工程中的所有塑钢推拉窗、组合窗、推拉门、平开门、平开窗、门带窗、固定窗、等的制作和安装。
三、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包工包料,工程塑钢门窗制作、安装、运输、清洁、打胶、成品保护等。
四、合同价款:塑钢门窗分窗型单价如下:
1、6+12+6mmLOW-E中空钢化玻璃和中空白玻的门窗型综合价按450元/㎡计算。
2、双玻、单玻及钢化玻璃的门窗型综合价按280元/㎡计算。
3、按照实际制作安装的工程量计量。
4、该工程为合同包干价,结算时应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三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本工程价款已包含材料、人工、机具、运输、管理费、税金材质检测及施工现场试验费用等在内。.
五、工期要求:
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按土建的进度要求施工,不得影响土建的竣工验收)。
六、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xx)及相关规范得合格标准。
七、材料:
保证材质符合质量要求。
1、塑钢型材品牌为“华塑”牌蓝灰色塑钢型材(60及80系列),颜色需经甲方确认并封样。
2、五金品牌:风撑、单点执手、月牙锁为“春光”、牌,钢衬为“夕林”牌、滑轮为“华迪”牌,密封胶为山东龙口的“家饰佳”牌或上海的“优士康”牌、发泡剂为上海“东南亚”或“裕中”牌,玻璃为“成玻”白色,防水胶为成都“晶石”(或同档次产品)、平开门窗使用多点连杆锁;以上品牌须现场封样。如乙方选择不同品牌的产品,需征得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同意后方能更换。
3、玻璃品牌为“成玻”原片,按建设单位、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中玻璃要求.
4、乙方必须保证用于工程的材料符合合同要求.以上材料进场后,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经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塑钢型材及玻璃在进场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组织验收,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后方能用于本工程.
八、技术要求
按建设单位、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以及相关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九、甲、乙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总包单位为乙方提供电源、材料堆放。.
2、为乙方提审批的施工方案图纸
3、甲方组织竣工交验,并及时支付乙方委托给乙方合同约定工程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签订前应提交营业执照、检验报告、施工方案、业绩证明。应自行完成工程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行转包或分包,
2、向建设方及时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同时提供门窗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写明细部构造的施工程序方法。及时提交工程完成量报表。
3、按照要求在竣工前做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送交各有关单位,
4、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名单,和负责授权证明书。
5、从接驳点敷设的用水用电线路满足甲方现场的总体部署、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有关要求。
6、项目负责人自进场之日起必须参加项目例会,并认真执行会议决议;
7、进场材料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施工人员站暂住和治安、环境卫生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扬尘 以及现场防火;接受安检、城检等部门检查监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章事件或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8、在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工程未交付以前,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已完成的工程的安全及防护工作;如损坏、丢失、污染甲方及其他专用设备业分包的产品,须及时负责维修和全额赔偿。
9、按甲方和土建总包单位的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10、服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土建总包单位现场代表的指导和监督.
11、负责质量自检、互检、质量监控.
12、方案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按经审查同意后的施工方案图的要求施工,按时完成任务.
13、负责成品保护,防火防盗工作,以及施工现场和成品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工完料清.
14、提供材料合格和材料检验报告.
15、材料进场,须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土建总包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后,方能用于本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质量须经监理、甲方确认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十、安全及其他
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应先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遵守甲方工地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若发生工伤事故,查出发生事故原因,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一、付款方式
1、 材料进场门窗安装好,甲方支付工程总款的20%的(待, #楼门窗框安装完成后,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工程进度款,
2、 乙方窗扇、玻璃、打胶、等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 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的20%的工程款。
4、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将所有的相关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后,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的15%工程款。(工程尾款不计利息),余5%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扣除相关费用,付清余款;
5、 共余质保金5%分三年退还,质量保修满一年付后2%,质量保修满二年后支付2%,质保期满后付清。
十二、保修
1、保修金为本合同结算价款5%,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保修期为三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属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损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物管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修复;如乙方不及时进行修复,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除陪偿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外,同时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双方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时,可向合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贰份。
3、本合同经甲、乙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