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楼房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楼房基本情况
甲方楼房(以下简称该楼房)坐落于。楼房共六层、带地下室及后院。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楼房主要作为建设指挥部办公、生活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楼房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含税),租金“先付后用”的原则逐年交付,支付期限为甲方提供发票起日内。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交付楼房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楼房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租赁时该楼房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违反相关政策法规;有关消防安全、楼房建筑合法性问题、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第三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楼房相关税收(指:营业税、房产税、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等),以及政府新供水系统改造等非楼房内部改造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楼房主体结构及确保楼房安全的情况下,可对楼房室内进行改建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租赁期满后,装修物(不含电器、办公桌椅等物品)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租金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租金,且无须对乙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
3、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包括楼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双倍赔付乙方当年的租房款,并赔偿部分甲方装修费用(未满五年租期部分,按照价每年赔偿装修总额20%折算)。
第八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