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建筑及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近期建筑及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及燃气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建筑及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9月份,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建筑及燃气领域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57个,燃气企业6家,燃气销售网点105个,发现安全隐患168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45份,停工通知书23份。通过检查,促进了我县建筑及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但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的甚至还相当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从一线从业人员,到建设、施工单位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现象。个别企业甚至无视法纪、无视监管、无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利润,在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下,违法违规组织施工作业。部分乡镇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名义,默许一些开发手续不齐全、存在隐患的项目动工,发现问题上报不及时、监管不力,使辖区成为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温床。二是主体责任不到位。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岗位人员缺岗和履职不到位。尤其是城镇私房联建等工程,大部分开发商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更有甚者,无正规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单位、无监理、无监督、无安全防护措施。三是安全措施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侥幸心理非常严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不严,安全管理不到位。四是隐患整改不到位。全县建设工程有相当一部分在检查时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有些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些甚至连最基本的监控管理措施没有,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为安全事故。尤其是一些私人联户开发项目,更是和监督管理部门打游击,我们的执法管理人员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如此反反复复,心惊胆战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五是燃气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燃气企业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设备、管道等维护不到位;消防系统不完善,没有按规定配备足量灭火器材,有的消防灭火器过期不能正常使用;经营人员专业化程度低,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个别燃气企业对不符合充装要求的钢瓶把关不严,违规充装。六是燃气网点不规范。全县燃气专业规划未出台,燃气经营网点选址随意性大,多数选在居民集中区,与其它商品混合经营,有的甚至继续流通、销售过期未检钢瓶;离火源作业点太近,且未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经销网点的工作人员大多未经安全技术培训无证上岗。
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燃气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决杜绝建筑及燃气领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建筑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一)要严于履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大责任主体,是建筑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担者,承担着最直接责任,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建筑燃气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本地区建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督促,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组要负责追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县建设、房产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建设五方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建筑、燃气行业科学发展。这次建筑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政府办专门下发了《通报》,并对全县57个在建项目分别建立了隐患挂牌督办表,每个项目均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期限,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迅速采取行动,按时对督办的项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整改到位。
(二)要严厉处罚。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步伐加快,建筑及燃气行业的市场竞争也异常残酷,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和技术,不遵循科学发展规律的项目和企业,必定会被市场所淘汰。因此,对企业和项目要求严,实际上是保护大家。要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性事故,必须采取强硬措施。现在一些工地上带着多个事故隐患,甚至相同的隐患在全县各地区的不同工地上重复出现,有的如:采用竹、木脚手架,使用废旧提升机等,甚至成了建筑工地的通病,为此必须有一个外部的强制力量。所以,我们要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处罚并重,严厉处罚。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就是一个契机,凡是基础工作差,隐患严重的,该停工的坚决停工;管理混乱,承接无手续工程的,马上对资质进行审查,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的吊销,停止招投标资格,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通过这次整治整顿,真正的扶持一批好企业,处罚、取缔一批差的企业。
(三)要严肃追究。严肃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谁出了事,就处罚谁,该罚企业就罚企业,该罚个人就罚个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追究到人,除了追究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外,特别要追究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经理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一次性出局,企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活动;责任人则取消执业资格,终身不得从事建筑行业。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行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不严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一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网上公布。下阶段,县政府将在前期全县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所有的建筑工地及燃气企业进行梳理,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类排队,各个检查组对安全隐患最突出、问题最严重的项目和企业,要采取司法手段,对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移交公安、司法、检察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要严细整改。“麻烦谁都怕,谁都不想麻烦”。对于建筑、燃气行业来说,安全隐患是最大的“麻烦”。因此我们要老老实实地抓好基础,夯实基础,远离隐患和麻烦。对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充分的认识,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三大关系。安全生产工作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偶然性寓含于必然性之中。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基本规律就是安全保证体系处于病态之中,带病运行。所以,对于安全隐患,我们一定要常查常过问,查出来了,立即整改,而且要改得细致,改得彻底,不留漏洞,不留尾巴。归根结底,确保安全生产的秘密就是严细整改。比如说,工人施工作业为什么不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为什么没人管?外脚手架搭设为什么不规范,架板为什么不铺满?为什么工程没有办理报建手续,未接受质量和安全监管就擅自开工了,为什么检查没有发现?只要有一点责任心,大家都用心去管了,每一个环节有人去控制,就可以及时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工程施工是一个动态过程,不能一劳永逸,因此,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要从整改中总结经验教训,进而查找本地区、本企业管理体系、建筑燃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现场监督体系上的薄弱环节,在整改中升华,把管理水平真正提高上去。
(五)要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力度。燃气属于高危行业,燃气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各级领导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组织专人专班深入各燃气营销网点,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过期钢瓶、不合格灶具,加强防火、防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责令有关单位立即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踪检查。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产整顿,整顿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运行、维护、抢修、保养等安全操作规程。燃气储备厂、罐装厂、输配管网、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措施要到位,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大对燃气设施及管理的资金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日益老化和落后的燃气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新改造,从根本上消除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领导,确保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贵在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责任包干的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将建筑及燃气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和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到位、工作没有抓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责任倒查连坐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严密配合,开成合力。县经发、电力要加强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对违规违法建设项目、燃气企业和营销网点,要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对建筑燃气行业的违法犯罪分子给予坚决有力打击。
(二)要强化纪律保证。建筑及燃气领域不仅事关全局、事关长远,而且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要加强廉洁自律,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严格执行政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在违法违规建设查处等问题上,任何人不得批条子、打招呼,直接、间接或变相插手。这条纪律是“高压线”,违反的要坚决进行查处。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实施处理、处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正确处理好工程招标、工程施工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凡招商引资项目、国债资金项目、工业项目、开发项目、城镇规划区内超过一定规模(两层以上,300平方米以上)的私人建房等,必须依法接受监管,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施工报建、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管及竣工验收备案。对项目履行建设程序要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国土、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证件,不得乱开口子,乱打锣鼓。二是强化国家技术标准的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实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项目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差别化”模式从严管理,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成整改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标准。三是强化建筑市场秩序的管理。围绕建筑市场秩序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施工违规转包、分包、挂靠,违反施工合同、未报建擅自开工建设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的巡查,从严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遏制违章现象,规范建筑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四是强化燃气行业的规范管理。要科学编制全县燃气专业规划,合理布局县城及各乡镇燃气营销网点,引领燃气行业可持续发展。完善燃气管理专业机构和管理设施,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燃气行业日常巡查和安全监管,规范燃气行业生产经营秩序。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献礼。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