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统一和提高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自合同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20xx年 月 日终止。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