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用于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房屋设施设备见备注。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自日起至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本人住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房屋租赁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在合同时间内搬离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先租。
如乙方续租,需在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交纳续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1)水、电、闭路电视费、燃气费、电话费、垃圾费,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
用。
2)因目前房屋所在小区不缴纳停车费、物业费和取暖费等,此协议租金不含以上费
用,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乙方应积极协
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以及设施损坏
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或人生伤害的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3%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转借、转租、装修、承租房屋。
2)损坏承租房屋或设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家庭住房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以居住的房去经营。
5)合同到期内提前一个月,没有交纳下次房租费,视为不租,合同无效。
甲方有权
租给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逾期未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如乙方租期未满需退房,甲方概不退还押金。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验收时双方共
同参与,如水、电、家具、电器、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双方说明。
2、乙方在租房期间水、电、家具、电器损坏,由乙方承担配件维修费用。
3、乙方应于房屋租期满后,将承租房房屋及附属设施、家具电器设备交还甲方。
应保
证房屋及设施、水、电、家具、电器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第八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的计算,多退少补。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况。
4、本院停放车辆不收任何费用,丢失车辆由车主自己承担相应损失。
第九条:押金
水、电、家具、电器信誉保证押金,房屋押金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缴纳,房租期满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原数退还乙方。
甲、乙双方验收水、电、家具、电器能正常使用后由甲方验收签名。
乙方需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条款内容。
补充条款内容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备注:家具与电器清单:
大衣柜、小衣柜、床(2张)、席梦思(2张)、沙发、茶几、电视柜(2张)、床头柜、餐桌、餐椅(4把)、电脑桌、空调(2个)、彩电、机顶盒、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均为甲方所有)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