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工程 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 (以下称乙方) 为优质、高效完成 二级公路第 × 合同段工程的施工任务,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二级公路第 × 合同段工程的技术方面的工作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广西 二级公路第 × 合同段
二、 工程技术承包范围
2.1 工程施工复测及相关资料编制。
2.2 工程施工放样及相关资料编制。
2.3 工程试验及相关资料编制。
2.4 工程质检及相关资料编制。
2.5 工程计量及相关资料编制。
2.6 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编制。
2.7 工程施工技术及工程的现场管理。
2.8 工程施工工艺及工序的控制。
2.9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三、 合同工期
3.1 从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复测开始至工程交工为止。
3.2 双方拟定施工合作时间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工期共 个月,合同工期暂定总日历天数 天。
3.3 以上合同工期,包括施工复测时间、雨季及因建设方、甲方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时间,不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时间。
3.4 竣工资料编制时间为 1 个月。
3.5 若因建设方、甲方及雨季等原因工程无法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6 如工期超出 15 个月,甲方应支付乙方超出工期的工程技术费。
四、工程技术承包费用
4.1 施工投标工程技术费:甲方投标工程总价的按 % 计。
4.2 工程变更增加工程技术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程变更增加金额按变更总量 %计。
4.3 前两项总计所产生的技术费:4.1项共 万圆整( 元人民币)(暂定工程总造价按 元人民币 ),4.2项按照竣工结算变更总量计。
4.4 工程延期费:超出双方约定的 月的工期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圆整( 元人民币)的工程技术费。
4.5 施工复测费: 万圆整( 元人民币)/每公里。
4.6 竣工资料编制费: 万圆整 ( 元人民币) 。
五、双方的一般责任
5.1 甲方管理单位及甲方代表。
5.1.1 甲方管理单位全称:×公司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被授权对本工程履行甲方义务和权利。
5.1.2 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代表换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的工作
5.2.1 向乙方提供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的交通车辆(交通车辆燃油);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及检测工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等(以上物品均属于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
5.2.2 向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及办公场所。
5.2.3 负责与监理、业主之间的关系,积极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
5.2.4 负责施工路段的征地拆迁及协调工作,进行现场规划和布置。
5.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负责为乙方技术人员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个人人身保险。
5.2.6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2.7 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2.8 负责变更的签证工作(乙方配合)。
5.2.9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防雨工作,承担由于自身防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2.10 负责进驻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无条件按照乙方各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及公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5.2.11 负责支付项目经理的工资。
5.3 乙方工作
5.3.1 乙方住址全称:。
5.3.2 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代表换人,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换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5.3.3 负责工程施工复测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施工放样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试验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质检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计量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施工技术及工程的现场管理;工程施工工艺及工序的控制;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5.3.4 在开工前 15 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一套。
5.3.5 配合甲方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完成相关资料编制。
5.3.6 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3.7 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文件完成质检资料及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变更的签证工作。
5.3.8 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做好计量工作。
5.3.9 乙方必须按经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业主的检查和监督。
5.3.10 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需修改必须经设计部门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和变更图纸方可经行。
5.3.11 负责整个合同段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如在与甲方的施工方案上出现重大分歧时,双方可协商一致的方案至达适合最佳方案。
5.3.11 负责内业资料及变更资料的保管,待竣工验收结算清楚后统一移交给甲方。
5.3.12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遵守执行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六、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乙方按合同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进驻各专业工程师,甲方即按技术承包费用总额的 10% 支付给乙方作为进场启动资金。
6.2 自总监办开工令下发后一个月内甲方按技术承包费用总额的 10% 支付给乙方。剩余 80% 技术承包费用甲方按剩下总额平均逐月支付给乙方,甲方在合同工期(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算)结束后三天内付清剩余技术承包费用给乙方。
6.3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或其中一方违约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6.4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甲方执肆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