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防范于未然,进一步帮助学生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学生的自卫、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此次于20xx年3月23日“遵守交通,关爱生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安全完成,特签订此安全责任承诺书。 1:在活动准备开始时,参加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集合。
2:活动期间请各成员服从责任人的安排,遵守纪律,勿嬉戏打闹。
3:活动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冷静应对,并及时报告给负责人,寻求最佳解决方法。
4:在活动期间,若不遵守者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积极协助社团负责人做好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因违反法律,学院及有关条款在校外造成安全事故的同学一切责任自负。 6:社团成员在社团组织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与学院社团无关。
7:因不可抗拒,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与学院社团无关。 注意:请每位参加人员仔细阅读,在严格遵守、谨慎的前提下签订此责任承诺书
安全责任人: 活动参加人员: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