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打造美丽宜居,保障大家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众健康,让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促进文明城市创建,现就限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公职人员带头。
全县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要自觉践行倡议,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国家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二、倡导文明过节。
积极倡导广大市民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的烟花爆竹,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确需燃放的,请限于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00至24:00,安全燃放少量烟花爆竹。
三、广泛宣传教育。
全县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及其社区(居、村)委会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广大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与健康同行,同呼吸、共奋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安全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