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铺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店铺员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30天。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收银、店内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规定安全作业。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每月休息 2 天,每天工作 12小时。工作时间为每天10:00-22:00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按基本工资1600+提成的标准核算。提成按照营业额的比例给予,具体计算标准为:
1、营业额在3万以下的按照3%计算提成;
2、营业额在3万以上的按照5%计算提成。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0 日结算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如果乙方表现较好,且每月份营业额有所递增,甲方根据表现及所曾营业额给予一定奖金作为鼓励。
第七条 劳动争议
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自然中止,乙方不服从管理违反员工手册甲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春节前45天内不允许辞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