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防雷工程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防雷安装工程(详情按预算,卫生间局部等电位只预留联接端,局部电位箱(盒)不计在此造价内,如需安装则另计)。
四、工程总造价为;
防雷工程准备
一、甲方:
1、配合乙方做好安装施工现场电源,变压器断开、接通等工作,并要满足安装施工的用水,用电方便。
2、提供给乙方放材料场地。
二、乙方:
1、组织安装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防雷施工预算,结算表。
3、乙方代表甲方办理防雷工程报建手续,报建审图检测费由甲方负责。
工程限期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土建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安装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安装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断开的。
2、不能配合乙方做防雷安装工作的。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工程质量
1、工程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将予以改进完善直到合格为止。
2、凡属乙方施工方面的防直击雷工程,在1年保修期内,如遭受雷击损坏,乙方将在一周内维修完成。不属于防直击雷防护的电器设备等的雷击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工程款按总造价支付20%即人民币 ;在完成第10层板面工程时,支付总工程款的30%为人民币;在完成第20层板面工程时,支付总工程款的30%为人民币;工程竣工经当地防雷检测所验收合格,乙方取得防雷合格证时,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即人民币一次性付清。
二、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现金/转账。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GB50057————94 x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符合IEC国际专业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结算后,由乙方提供文档。
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进或返工。
甲方责任: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合法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