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镇远羊坪沪昆金龙沙石场生产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期限:三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二、甲方提供储量在50万方以上,且符合高铁用料质量要求的石料开采加工场地。办理相关的合法证件手续。负责销售乙方生产加工的所有砂石,并承担支付乙方的砂石生产加工费用。
三、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 元)给甲方,用于支付砂石场征山租地、三通一平和办理相关证件及生产结束后,清理恢复场地的所有费用。提供生产加工所需的机械设备,负责砂石的生产加工。
四、甲方保障乙方生产加工所需的炸材、燃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价格按现行市场价约定为:炸药: 元/吨;雷管: 元/枚;柴油: 元/升。如因甲方原因供货不足或不及时,造成乙方受损,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保证正常加工生产,甲方必须及时销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加工,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销售不力,造成砂石积压,影响生产停工,甲方必须对积压砂石实行按月收方计量并支付加工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无力销售,乙方有权自行销售,甲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保存销售砂石的有效结算单据并与甲方在银行设立销售资金专用帐户,共同办理结算手续,凭双方银行印鉴章办理相关款项支付业务。
七、产品规格及加工单价:规格0~31.5mm;单价38元/m3(不含税)。
八、计量结算方式:月结。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统算当月加工砂石的总量,根据用料方的计量结算时间由双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支付所有的加工款项。
九、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砂石场周边及当地政府的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障生产、运输的顺利进行。协议期满后,保证乙方机械设备安全及时撤离生产场地,一切与场地有关的其它事宜与乙方无关。
十、甲方所销售的砂石料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运输,由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用料方办理运费结算业务,甲方不提取任何费用。运输单价按用料方规定的合理单价执行。
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应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所有损失。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