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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合同 篇1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 元,每天每班计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5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五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 元;如一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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