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解除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从(大写: )向乙方收取租金;收取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2、经甲方许可,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际装修改造,并花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3、租赁结束后,乙方在租赁房屋中增加等物品,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
4、甲方已向乙方收取水、电、气费用人民币(大写)、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仍欠。
三、乙方的`装修、改造及装修费用应与欠甲方的房租、水电费用相抵消(或抵消后甲方/乙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___元)。
四、本合同终止后,乙方的一切动产归乙方所有;租赁物业内的固定装置和装饰属于甲方,本条规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子、椅子、电脑、家具等物品。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搬出租赁房屋。乙方按合同规定搬出租赁房屋后天内,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乙方账号见合同。
不及物动词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