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点:
2.屋内附属设施:
电器:空调4台,冰箱和洗衣机各1台,电视1台
家具:床3套,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衣柜等
二、租赁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年:自起至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照3个月支付一次;另签订合同时支付押金24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费用、物管费用、卫生治安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交纳。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私自将房屋转租、装让或出售等;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15天以上;
连续3个月不支付水电气、物业等杂费;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费用、物管费用、卫生治安等费用,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将押金装换成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在租期内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房屋后应保持房间整洁,及时清扫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居住人员的人生安全、如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赔偿,如发生自燃损坏的,请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五、其它说明:
水表读数:电表读数:天然气: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