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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租赁通用合同 篇25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发电机组。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租赁给乙方使用。(注:租赁机组总价值: )

  2、租期至少为/天),租金为/天/台(大写: 元整)(注:租期满按实际天数每天 元/天/台计算)

  3、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设备转租,转借,买卖。如有物品丢失,乙方应付相应机组总价值的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第一次使用的机油由甲方负责,机油到更换时间由乙方负责,柴油由乙方负责,如由于乙方提供的柴机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柴油机组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相应责任。

  5、付款方式:乙方预付一个月租金,到次月的同一时间收取第二月租金,如乙方到期未付款,甲方有权要求停止发电机组的使用权。

  6、设备的进出场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付相应的进出场费用。

  7、设备的基本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保障甲方每月有贰天的机组保养时间),严禁乙方超负荷运行发电机组,如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发电机组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设备操作由四方负责,机器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维修(故障在当天内不能排除,甲方次日更换发电机组,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9、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如有纠纷由甲方法院仲裁执行。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由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电话: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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