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
方: 方: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 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费用、交付方式
1、项目的内容 网站栏目: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监察执法、政策法规、党建廉政)。
2、网站制作费用:
3、开发进度:按甲方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指定栏目的制作并交付使用。
4、付款方式: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使用,收到乙方开掘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制作款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 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 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按甲方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2. 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第四条:验收
1. 验收标准:
a.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b.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 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2. 验收期为2个工作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1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 程序提供1年有效期维护期,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
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 表: